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the Twelf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igh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Enlarged〕)

1968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在北京召开。全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

毛泽东主持全会,并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讲话。全会期间,林彪、康生、江青、谢富治等在发言中对所谓“二月逆流”横加批判,污蔑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李富春、李先念等老一辈革命家“反毛主席”“为王明路线翻案”“为叛徒、特务、走资派翻案”,“二月逆流”是“资本主义复辟的预演”,是“一次最严重的反党事件”。同时,会议还攻击所谓杨、余、傅事件是“为‘二月逆流’翻案的邪风”,指责朱德、陈云、邓子恢、王稼祥是“一贯右倾”。

全会通过了《关于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决定》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

〉的决定》;还通过决议,批准关于刘少奇问题的“审查”报告,即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全会给刘少奇强加上“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做出了完全错误的政治结论和“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组织处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起最大的冤案。

这是在“左”倾思潮泛滥、党内外民主遭受严重破坏的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中央全会。全会对刘少奇所做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对一大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攻击、批判,对“文化大革命”的高度赞扬,都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