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Compatibility of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with National Strength)
陈云1957年1月18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收入《陈云文选》第3卷。
陈云充分肯定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的成绩,同时指出1956年财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和信贷方面的超支以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方面的紧张状况。陈云还在讲话中提出了解决财政经济方面问题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适当压缩基本建设的投资额以及有计划地控制社会购买力增长的速度等。
陈云强调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为了防止经济建设规模超过国力的危险,陈云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是平衡的,社会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会是平衡的。第二,物资要合理分配,排队使用。应该先保证必需的生产和必需的消费,然后再进行必需的建设。像钢铁、木材等原材料的供应,应该有分配的顺序。第三,人民的购买力要有所提高,但是提高的程度,必须同能够供应的消费物资相适应。第四,基本建设规模和财力物力之间的平衡,不单要看当年,而且必须瞻前顾后。第五,我国农业对经济建设的规模有很大的约束力。在此基础上,陈云提出要重视研究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如果不认真研究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必然造成不平衡和混乱状态。“而研究合理的比例关系,决不能只依靠书本,生搬硬套,必须从我国的经济现状和过去的经验中去寻找。既要研究那些已经形成的比较合理的比例关系,更重要的是研究暴露出来的矛盾。”
这篇讲话,是对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经验的总结,它所提出的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需平衡和银行信贷平衡等正确主张,对遏制社会主义建设中容易出现的贪多求快、急躁冒进的偏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