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Li Dazhao)(1889—1927)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字守常,河北乐亭人。1913年毕业于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旋即东渡日本留学,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在日留学期间,参加留日学生总会,进行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卖国的斗争。1916年5月回国,任北京《晨钟报》主编。在此期间,在《新青年》《甲寅》等刊物发表了许多宣传民主主义思想和抨击黑暗社会的文章。1917年底入北京大学任图书馆主任,后任经济、历史等系教授,并参与编辑《新青年》。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实现了从激进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成为我国第一个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在1918至1919年,先后发表了《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新纪元》等著名文章,热情讴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初步指明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并把中国革命同这一新的世界革命联系起来。1918年底同陈独秀等创办《每周评论》,积极支持和指导了五四运动。这年8月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初步阐述了中国革命要靠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社会问题要“根本解决”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地批判了以胡适为代表的改良主义思潮。1920年3月在北京大学组织成立我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并同陈独秀开始酝酿筹建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在北京建立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共产主义小组”)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负责中共北京区委和北方区委的工作。1922年8月,参加在杭州西湖召开的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为候补中央委员,赞成国共两党合作,积极协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在以后召开的党的第三次、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1924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印发了《意见书》,据理批驳了少数右派挑拨性的言论,坚决维护了国共两党合作的原则,对大会起了重要的领导作用,并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6月,赴苏联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以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身份做书面发言,介绍中国民族民主运动。同年11月离苏回国后,积极组织和领导北方的革命运动,开展国民会议运动、关税自主运动,并多方与冯玉祥国民军合作,开展首都革命、推翻段祺瑞军阀政府的斗争。1926年,三一八运动后,遭到北洋军阀政府通缉。1927年4月6日,被奉系军阀张作霖逮捕,28日在北京英勇就义。年仅38岁。
李大钊在他短暂而光辉的一生中,为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创建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革命的理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遗著收入《李大钊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