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掌握党的总路线(firmly grasp the Party’s general line)
党的总路线指党在一定历史时期指导全局的基本方针,是制定各方面具体工作路线和政策的总遵循。有时亦称“党的基本路线”。
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是毛泽东1948年4月《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所完整概括的,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1952年毛泽东提出、195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在党的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这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其正确的一面,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其缺点是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十八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紧紧地掌握党的总路线,具有极大的重要性。1948年,毛泽东指出:“我党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又规定了各项具体的工作路线和各项具体的政策。但是,许多同志往往记住了我党的具体的个别的工作路线和政策,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而如果真正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我们就将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革命者,在我们执行具体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的时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左右摇摆,就会贻误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