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利、有节(on just grounds, to one’s advantage and with restraint)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对顽固派做斗争时实行的三项策略原则。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实行政治诱降为主、军事进攻为辅的方针,把作战重点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蒋介石集团采取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方针,分裂、投降的危险严重存在。为了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政治上粉碎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阴谋,克服党内存在的“左”的和右的思想倾向,毛泽东于1940年3月31日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做了《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提出并阐述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总方针,以及同国民党顽固派做斗争时必须坚持的“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原则。

有理的原则,即自卫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说,决不无故首先进攻他人,不开第一枪,“不为天下先”,也决不在被顽固派攻击时不予还击。这就是每一具体斗争上的防御性。但对于顽固派的挑衅性军事进攻,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之。

有利的原则,即胜利的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决不可进行无计划、无准备、无把握的斗争。要利用顽固派内部的矛盾,不同时打击多数的顽固派,而选择其最反动者首先打击之,实行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原则。这是每一具体斗争的局部性,当以局部小胜争取全局大胜。

有节的原则,即休战的原则。在一个时期内,打退顽固派的进攻后,在其没有进行新的进攻之前,应适可而止,主动讲和,实行休战,决不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无休止地斗下去,须知维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稳固,共同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是抗日战争阶段的第一要务。这是每一具体斗争的暂时性,在顽固派发动新的进攻之时,我们才能用新的斗争对待之。

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原则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是毛泽东策略思想的典型体现。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使顽固派不敢轻易向进步势力进攻,又不敢轻易分裂,也不敢轻易向敌人妥协、投降,才可能争取多数,延长其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时间,避免大规模内战的爆发。中国共产党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有效地反对了党内“左”、右倾的倾向,坚持了抗战,防止了分裂,争取了时局好转的可能,推动了抗战的胜利发展。